社區安全電子報

臺南市安南區溪東里守望相助隊

2023-10-01
第7期
社區治安座談會
擦亮社區街角反光鏡
溪東社區中秋聯歡晚會
海佃國中小學開學護童任務
守望相助隊與警察分局互動

溪東里社區安全電子報 第7期

 

台江內海及其庄社

「台江」一詞最早見於1722年,藍鼎元所寫的《東征集》。此書乃藍鼎元隨堂兄藍廷珍東征攻台紀錄,在其筆下,原稱「大灣」或「台灣」的這片內海港灣,改成「台江」。

台南市安南區古稱台江,17世紀移民括墾者的採捕之所,棲身的港灣。這裡曾是台灣最美的內海,形如月眉,狀似鯨背,平埔族社,環繞四周。直到一個世紀之後,1823年,一場大風雨,滄海桑田之變,曾文溪載著滾滾泥沙,衝進台江,台江遂成海埔地。

最早應在嘉慶末、道光初,最晚在道光二十年(1840年),此時,台江菅仔埔整體拓墾區已大致成形。到了同治五年(1866年),拓墾先民圈田築塭、胼手胝足,奮力打拼下,台江十六寮至少有十二寮成庄。1895年外武定里地圖,增加五塊寮、新和順、頂下安順及溪頂寮地名,南北十里、東西十四里,十六寮已然成形,地方耆老以「十六寮內」自稱。「十六寮內」,那是台江菅仔埔社區共同體的呼喚

直到今日,「台江十六寮」從地理名詞,變成文化動詞,台江非營利組織團體致力推動文化造村運動。東邊拓墾區有「外塭仔寮、中洲寮、和順寮、布袋嘴療」;西側拓墾區則為「海尾寮、本淵寮」,北部有「十二佃、溪心寮、新寮仔」;中間有「十三佃、總頭寮」。此外,南邊的「溪仔墘寮」,可能是海尾寮的溪仔墘,或是溪頂寮的別稱。相對於舊和順耆老邱鼎蝶所述之十六寮,四草耆老令流傳一首台江十六寮歌謠,兩者有部分差異,後者少了外塭仔及新和順,多了學甲寮及溪南寮,以及文學味,可能是出自書塾漢學老師之語。


安身立命起草寮,地號出名十六寮。中洲五塊公親寮,和順南路陳卿寮。總理府衙溪頂寮,草湖布袋嘴新寮。總兵鎮守總頭寮,學甲溪心溪南寮。鹽田官衙本淵寮,大道公廟海尾寮。


「中洲寮」,來自今學甲區中洲一帶拓荒者所命名,誌在不忘故里;「陳卿寮」村人為紀念開墾者「陳卿」所取的村名;至於「大道公廟海尾寮」,顧名思義是以大道公廟最聞名。可見,台江十六寮的地方感,隨著人物與地方記憶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敘說方式與拓墾故事內容:「和順南路陳卿寮」共同奉祀三庄頭公;「草湖布袋嘴新寮,總兵鎮守總頭寮」,這是布袋蕭、林洪氏的拓墾區;「學甲溪心溪南寮」,係隨曾文溪的氾濫起伏;「鹽田官衙本淵寮」則為黃本淵請墾之域;「總理府衙溪頂寮」,傳述著徐同、徐世澤、徐守益一家二代,擔任菅仔埔總理、安順庄長的故事。歌謠有史,句句透露著台江各庄之間的小生活圈關係。

資料來源:台江文化中心網站https://tkcc.tnc.gov.tw/AboutUs/Culture/Culture01.htm

 

消防減災宣導-火災知識(災前篇)

本期以「火場中的危險因子」、「發生火災的常見原因」及「需高度防範火災發生時之族群」做說明

火場中的危險因子

(一)濃煙

濃煙是火場的頭號殺手,濃煙比火更可怕,火災時人命的傷亡通常是先吸入含有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的濃煙,造成昏倒、失去知覺或缺氧而死亡,才伴隨後續火焰侵襲。另外,濃煙的上升速度為每秒3到5公尺,容易在建築物內流竄擴散,煙霧所含微粒子會阻絕光線、降低逃生避難時的能見度,並刺激眼睛、影響視線阻礙逃生避難,或造成恐慌而影響正常判斷力。

(二)高溫

火災產生的高溫會造成燒(燙)傷、熱虛脫、脫水及呼吸道水腫;除了火焰,火場中的濃煙溫度亦常是高溫狀態。

(三)火焰

火焰是火災造成人體灼傷的主要原因,但通常是人命傷亡間接原因;因為前述火災中,人命傷亡是因先吸入大量濃煙中的ㄧ氧化碳和有毒氣體造成死亡或昏迷,而後才受火焰侵襲。

發生火災的常見原因

(一)電氣

  1. 插頭及插座鬆動,因接觸不良產生火花熔解絕緣被覆,造成短路著火。
  2. 插頭因長期使用或所在環境潮濕而容易累積塵埃或水分,使原本分開的兩極形成通路,造成積污導電現象而短路著火。
  3. 電線經綑綁後,通電時產生的熱量無法逸散,致使電線溫度升高而熔解絕緣被覆,造成短路著火。
  4. 電線因不正確的拔除插頭方式致使內部銅線斷裂或半斷線,造成電流經過時產生過熱或電氣火花,使得導線絕緣及周圍可燃物起火燃燒。
  5. 電線因長時間使用或重物重壓致使老化或破損,造成短路著火。
  6. 電線受拉扯、擠壓、尖銳物固定等因素造成絕緣損傷,造成短路著火。
  7. 室內配線因包藏於室內裝潢中,易因老舊未更換或破損,而發生意外。
  8. 使用瑕疵零件之電器產品。
  9. 冷氣機、電風扇、電暖器等因季節性而長時間使用的電器產品,長年未經妥善保養及未注意其使用壽命,電零組件老舊損壞而易生火災。
  • 延長線因同時裝接功率超過600W之高功率電器,過負載造成大量電流流通而引起高熱熔解絕緣被覆,造成短路著火。
  • 使用電暖器烘乾棉被或衣物、發熱電器距離報紙或衣物等可燃物過近、使用瓦斯爐或電熨斗等發熱電器時疏於看顧或中途離開等原因,造成電器周圍可燃物起火燃燒。

(二)遺留火種

  1. 菸蒂未確實熄火,掉在床鋪、沙發、垃圾桶等可燃物上,引起火災。
  2. 蠟燭或香灰餘燼引燃神明桌周圍的可燃物。
  3. 蚊香餘燼引燃周圍的易燃物。

(三)生活用火不慎

  1. 爐火或打火機等點火物品使用不慎。
  2. 未依產品使用說明燃放爆竹煙火。

(四)小孩玩火

由於小孩對大人的行為有好奇性,進而會想模仿、學習大人使用打火機或火柴,且此類點火物品使用簡便,即使是較小年齡的小孩都能輕易點燃,然而小孩不了解火的危險性,再加上對火存有強烈的好奇心,常因玩火而引起火災。

 (五)人為縱火

因家庭、經濟、工作、感情或其他生活因素所造成的壓力,無法尋求正當管道發洩,或是因仇、恨衍生出報復心態,因而使人做出許多過度激烈的脫序或報復行為,「人為縱火」即是其中一項嚴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社會問題。

需高度防範火災發生時之族群

(一) 長者

長者族群因烹調或取暖而頻繁使用爐火或電器設備,且中途離開或使用完後容易忘記關閉爐火或電器設備而易生火災,卻因生理機能老化,致求生不易。

行動不便的年長者,當所穿衣物或使用之寢具,如有著火情形,可能嚴重影響其滅火及逃生能力。而生理的受損或失能,可能影響他們採取如「停、躺、滾」的自救行動。

慢性疾病、失能、機能障礙或部分藥方的副作用,降低了行動及判斷能力。倘伴隨著過量飲酒,更可能產生數倍的不良影響。

經費不足或節儉觀念亦影響著長者族群,讓他們使用著老舊而不安全的加熱或電氣設備,亦無法或不願主動購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。

弱勢獨居長者族群,容易因居住環境及用火用電設備較老舊、習慣在家中堆放許多雜物,且無親友在旁照應而成為火災發生的高危險群。

(二) 小孩

小孩對大人的行為有好奇性,進而會想模仿、學習大人使用打火機或火柴,且此類點火物使用簡便,即使是較小年齡的小孩都能輕易點燃。

小孩不了解火的危險性,對火存有強烈的好奇心。

在寒、暑假或連假期間,小孩在家裡的時間變長,特別容易疏於照顧,常趁家長一不注意或是出門時偷偷玩火而引起火災。

(資料來源:消防署網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