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安全電子報

臺南市安南區溪東里守望相助隊

2023-06-01
第3期

溪東里社區安全電子報 第3期

認識溪東《社區發展協會篇》

溪東里社區發展協會是一個致力於社區發展和居民福祉的組織。該協會的主要目標是促進社區的繁榮和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質。由現任理事長王崑城帶領一群熱心的社區成員組成,他們志願投入時間和資源,致力於改善社區的各方面發展。

社區發展協會的職責非常廣泛。首先,他們負責協調和整合社區的資源,包括財政資源、物質資源、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絡資源。這些資源將被用於支持和提供各種社區服務,例如健康護理、教育支持、就業培訓、文化活動等,以滿足社區居民的需求。

社區發展協會也致力於社區的規劃和設計。他們將幫助社區制定可持續的發展目標和戰略,並提升社區的整體規劃品質。這包括改善住宅區的環境設施、增加公共空間、提供綠化和休閒設施等,以建立一個宜居和美麗的社區。

溪東里社區發展協會辦理母親節感恩餐會


「社區發展協會是一個致力於社區發展和居民福祉的組織」


此外,社區發展協會還鼓勵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社區事務。他們舉辦各種活動和聚會,以促進居民之間的互動和合作。這種社區參與有助於提升居民對社區的歸屬感和責任感,並建立更加凝聚力強的社區。

社區發展協會也扮演著居民權益的守護者角色。他們致力於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,防止歧視和不平等現象的發生。他們倡導公平和正義,並提供支持和幫助,以確保每個社區居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機會和福利。

婦幼安全宣導-什麼是兒童保護

任何人對於兒童不得有下列行為:

  1.  遺棄。
  2. 身心虐待。
  3. 利用兒童從事危害健康、危險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。
  4. 利用殘障或畸形兒童供人參觀。
  5. 利用兒童行乞。
  6. 供應兒童觀看、閱讀、聽聞或使用有礙身心之電影片、錄影節目帶、照片、出版品、器物或設施。
  7. 剝奪或妨害兒童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或非法移送兒童至國外就學。
  8. 強迫兒童婚嫁。
  9. 拐騙、綁架、買賣、質押兒童,或以兒童為擔保之行為。
  10. 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容認或媒介兒童為猥褻行為或姦淫。
  11. 供應兒童毒藥、毒品、麻醉藥品、刀械、槍砲、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。
  12. 利用兒童攝製猥褻或暴力之影片、圖片。
  13. 帶領或誘使兒童進入有礙身心健康之場所。

兒童保護正確預防與安全守則:

※本期針對「居家生活安全」及「防範性侵害」做說明

居家生活安全

  1. 安全從家裡做起
    • 平日多和鄰居打招呼,互相認識與關心,發生事情時可互相幫忙。
    • 一個人在家,把門鎖好,燈光打亮。
    • 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,只要踏出家門就要把門鎖好。
    • 有人打電話找父母,而父母不在家時,可說父母現在不方便接電話,請對方留下電話號碼。
  2. 避免「引狼入室,不要隨便開門」
    • 大人不在家,不要開門讓人進來家裡修水管、查電錶、送快遞、包裹等。
    • 有奇怪陌生人來按電鈴,不肯離開,要提高警覺,不可輕易開門,可打電話給警察局。
  3. 小心!要能分辨親戚、朋友的好壞
    • 不要讓家裡作客的長輩或親朋隨便碰捏或撫摸你的身體來表示親近,要把感覺和想法告訴父母。
    • 不論何時何地,都要勇敢拒絕別人隨便踫觸或撫摸你的身體,並將此事告訴父母、老師或你信任的大人。

防範性侵害

  1. 珍惜自己,愛護自己
    • 自己是身體的主人,我有權利護衛自己的身體。
    • 平日多聽、多看、多想,熟悉求助與保護身體的方法。
    • 不幸遭遇性騷擾或侵害事件,不是因為你不乖或不聽話,而是騷擾或侵害你的人犯法,要被懲罰。
  2. 不幸遇襲要智取,不做錯誤的攻擊
    • 遇歹徒,在危險的情況下,不要激怒對方,設法保全生命最為重要。
    • 遇壞人,儘可能伺機逃跑、向路人或商店求救。
    • 任何時機,感覺怪異或不對勁,要立即跑開,並學會「大叫」、說「 NO」。
    • 謹記親人、警察局(110)、性侵害防治專線(080000600)等緊急求救電話。
  3. 受到傷害,不做沉默羔羊
    • 不幸受到傷害並恐嚇你不可讓人知道時,你還是一定要勇敢地向父母或師長說出來,父母、師長會幫助你的。
    • 受到侵犯,要趕快到最近的警察局、商店、加油站、社區住家等安全或人多的處所,尋求協助並聯絡親友及報警。
    • 儘量記住歹徒的外表特徵(身高、體型、口音、衣著等),以及歹徒犯案的交通工具(車種、車牌、車號、顏色)等標記,可幫助警察查緝歹徒。
    • 遭受性侵害後,先不要洗澡及更換衣物,由父母或社工人員帶你到醫院,社工及醫生會幫你做適當處理的。
  4. 相信父母、師長會愛護你
    • 你是好孩子,不要害怕說出你所遇到的人、事、物,父母及師長一定會愛護你、幫助你的。

(資料來源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網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