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要成立守望相助隊?
守望相助隊的設置目的是為了為社區提供幫助和支持,特別 是在困難和災難時期。我們的成員來自不同的背景和行業, 但我們有一個共同的信念,那就是關注和照顧弱勢群體。我 們的使命是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,包括老人、兒童、殘障 人士、窮人、無家可歸者和其他弱勢群體。並巡邏社區安 全,注意異常狀況等情事。
守望相助隊的目的是通過志願者的行動來傳遞關懷和溫暖的 信息,並與社區和其他志工組織合作,共同為社會做出貢 獻。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有責任去關心和幫助身邊的人,這樣 的行動可以促進社會和諧、增進社區的凝聚力,讓更多人感 受到關愛和溫暖。
為維護社區安全及急難救助,守望相助隊平日與警察局即有著緊密的聯繫
「用行動來傳遞關懷和溫暖的信息,並與社區 和其他志工,共同為社會做出貢獻」
家庭暴力是嚴重的犯罪行為。
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力對你進 行肢體、性、或情緒的虐待。因為,人人都有免於暴力、免 於恐懼和免於受虐的權利。 家庭暴力一般泛指發生於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虐待行為,包含 配偶(如前夫妻、同居人、男女朋友、同性伴侶)、親子、手 足、姻親之間的身體語言、精神及性虐待、經濟控制及財物 破壞。如果你有受侵害的事實,不但可以聲請「保護令」來 保障你的安全,也可以請相關單位來保障你的權益。
身體的不法侵害
如虐待、遺棄、押賣、強迫、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 為。 行為模式包括:鞭、毆、捶、踢、推、拉、甩、扯、摑、 抓、咬、敲、捏、扭肢體、揪髮、扼喉、或使用器械攻擊被 害人。
所謂的「家庭成員」,包括下列幾種人及其未成年子女:
現在的配偶或是以前的配偶。 現有或曾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、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, 如同居中的男女關係。
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。 如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親、公婆、岳父母、養父母、子 女、養子女、孫子女等。
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。 如兄弟姊妹、伯、叔、姑、舅、姨、堂兄弟、姊妹、表兄弟 姊妹、姪兒、姪女、外甥、外甥女、姪孫、姪孫女、外甥孫 女等。
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的旁系姻親。 如兄弟妻、姊妹夫、姑丈、伯叔母、舅媽、姨丈、姪婦、姪 女婿、外甥婦、外甥女婿、堂兄弟妻、堂姊妹夫、表兄弟 妻、表姊妹夫、姪孫婦、姪孫女婿、外甥孫婦、外甥孫女婿 等。
(資料來源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網站)